會員同意書中的第二十八條於今日進行調整,調整內容如下:
原條款內容
第二十八條、 契約之終止及退費
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契約。
契約終止時,乙方於扣除必要成本30%後,應於三十日內將甲方未使用之遊戲點數轉為GASH點數或以現金、信用卡、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。
修改後條款內容
第二十八條、 契約之終止及退費
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契約。
契約終止時,乙方於扣除必要成本30%後,應於三十日內以現金、信用卡、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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